洛陽查處7家違規校外培訓機構
一、欒川縣2家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培訓
近日,省暗訪組在檢查中發現欒川縣2家機構違規培訓,已將相關線索移交欒川縣教體局調查核實處理。
1.欒川縣城關鎮耕新路80號三樓(伊源大廈對面)“聚能教育”無證無照違規開展學科培訓。
2.欒川縣城關鎮興華東路與伏牛北路交叉口西70米的“欒川縣酷玩藝術培訓中心有限公司”沒有《同意意見書》,開展有線下藝術類(樂器)培訓。該機構沒有隱患排查整治、應急預案及消防演練記錄等安全資料,無安保器材且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達標,樓梯陡峭且沒有緊急疏散通道,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二、伊川縣查處2家違規培訓機構
伊川縣教體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處2家機構違規組織學科培訓,立即叫停上述違規培訓行為,約談機構負責人,拆除相關設備,責令退還相關費用并將機構列入重點名單,持續進行追蹤檢查,防止其再次出現違規培訓行為。
1.伊川縣平等鄉莘營村金蘋果幼兒園違規組織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
2.伊川縣杜康大道和景華路交叉口開元啟智托管中心違規組織開展學科類培訓。
三、老城區查處1家違規培訓機構
老城區教體局根據舉報線索,查處三達新村小區5號樓3單元602室,榮某某,無證無照,在居民住宅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空間狹小,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立即叫停上述違規行為,約談機構負責人,并責令退還相關費用,將機構列入重點名單,持續進行追蹤檢查,防止其再次出現違規培訓行為。
四、孟津區查處2家違規培訓機構
孟津區教體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2家機構違規組織學科培訓,立即叫停上述違規培訓行為,約談機構負責人,拆除相關設備,責令退還相關費用并將機構列入重點名單,持續進行追蹤檢查,防止其再次出現違規培訓行為。
1.孟津區常袋鎮一無名托管機構,既無營業執照也無食品經營許可證,違規開展學科培訓,且為學生提供餐食和休息場所,培訓期間,外面大門緊鎖,消防通道不暢通,未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
2.孟津區常袋鎮一無名托管機構,既無營業執照也無食品經營許可證,違規開展學科培訓,未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
洛陽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托街道網格化治理體系,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培訓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始終保持整治“地下”違規培訓的高壓態勢。

新鄉通報5起違規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案例
案例一:紅旗區央棠小區“啟辰教育”違規學科類培訓案例。2025年5月19日,新鄉市“雙減”協調機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雙減”辦)接到群眾舉報,反映紅旗區央棠小區內的“啟辰教育”存在違規學科類培訓活動。當日下午,紅旗區教體局立即組織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經查,該機構確系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檢查人員當即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其立即停止辦學,下達停辦通知書,要求限期清除所有學科類培訓宣傳資料及相關教學設施。該機構負責人簽訂承諾書,承諾不再開展違規培訓活動,并完成學員退費工作,共計退費9900元。
案例二:高新區柳青路綠都城“鴻鵠教育”違規學科類培訓案例。2025年7月10日,市“雙減”辦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高新區柳青路綠都城的“鴻鵠教育”無視國家“雙減”政策,公然向新鄉市第一中學教室發放學科類培訓宣傳資料。高新區管委會社會事務局隨即對該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其屬于無證無照經營,擅自開展學科類培訓。工作人員當場下發停辦通知書,要求其簽訂承諾書保證不再違規辦學,并限期清理所有招牌、教學設備及教輔資料。目前,該機構已停止辦學。
案例三:牧野區“紅螞蟻教育產業園”違規學科類培訓案例。2025年7月11日,市“雙減”辦收到“巡察組回頭看事項專辦簽”,反映牧野區“紅螞蟻教育產業園”內存在違規學科類培訓跡象。市“雙減”辦聯合牧野區教體局立即對該處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現場有學生上自習,并存在大量學科類培訓材料,違規培訓行為明顯。檢查人員當場疏散學生,向機構負責人詳細宣講“雙減”政策,明確要求禁止開展任何違規學科類培訓活動。
案例四:牧野區學府第一城“達安信息咨詢中心”違規學科類培訓案例。2025年7月22日,市“雙減”辦對牧野區學府第一城樓下門面房進行暗訪,發現名為“達安信息咨詢中心”的機構存在“隱形變異”違規學科類培訓行為。工作人員現場疏散學生,對機構負責人開展“雙減”政策宣講,并監督其完成退費工作,共計退費12990元。
案例五:紅旗區“江南托輔”違規學科類培訓案例。2025年7月24日,市“雙減”辦接到群眾電話舉報,反映紅旗區人民路新飛大道交叉口向東二百米路北的“江南托輔”存在違規學科類培訓行為。紅旗區教體局工作人員當日進行檢查,證實其違規事實。檢查人員當場下發停辦通知書,對機構負責人開展“雙減”政策宣傳教育,并監督其完成退費6763元。校外培訓關乎廣大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
新鄉市“雙減”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將持續保持高度警惕,加強對校外教育培訓行為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逃避監管、無證辦學、隱形變異等違規培訓行為,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培訓反彈。對發現的違規行為,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切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和學生合法權益。
周口通報9起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案例
一、鄲城縣查處兩起違規學科類培訓
2025年7月9日,鄲城縣“雙減”辦接到群眾舉報,胡集鄉賈樓行政村范樓村一居民家中疑似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該培訓班在居民家中二樓,無證無照,現場涉及輔導人員1人,學生17人,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對其負責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報批評的處罰,下發《停辦通知書》,要求其立即關停,清除教學用具,現場遣散所有學生,退還學費45600元。
2025年7月8日,鄲城縣“雙減”辦在開展暑期違規培訓排查時發現,建設路東段老絲廠院內一居民樓內一名輔導人員王某正在給7名學生(其中兩人為王某子女)開展違規學科類培訓,學生處于試課階段,尚未收費,王某非在職教師。檢查組對王某宣傳了“雙減”政策,并進行了批評教育,依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警告的行政處罰,現場遣散學生,并將該違規輔導班予以取締。
二、鹿邑縣查處一起違規學科類培訓
2025年7月7日,鹿邑縣“雙減”辦在日常排查中發現郭某租用谷陽街道鳴鹿新村小區4號樓一樓住宅,以“一對多”的方式為4名小學生輔導數學課程,涉嫌違規學科類培訓。根據《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責令郭某某停止培訓活動、退還全部預收費用,并將該培訓場所列入重點關注清單,防止再次出現違規培訓行為。
三、沈丘縣查處兩起違規學科類培訓
2025年7月4日,沈丘縣“雙減”辦在日常排查中發現留福鎮某小區院內一培訓班開展學科類培訓,現場有教師1人和學生21人正在試課,尚未收取學生費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對該機構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停止違規培訓行為,即刻解散學生。
2025年7月6日,沈丘縣“雙減”辦接到群眾舉報,白集鎮原“大山外語”存在違規學科類培訓。經查,該機構在未獲得相關證照的情況下,招有4個班共49名學生進行學科類培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對該機構進行取締,責令負責人寫出承諾書,不再違規開展培訓,退還49名學生學費共計21150元。
四、淮陽區查處一起違規學科類培訓
2025年7月8日,淮陽區“雙減”辦接到群眾舉報,龍華路與清風路交叉口東側張莊村一民宅內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經查,現場發現學生48人,工作人員3名,正在進行學科類培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責令該機構負責人停止違法行為,解散培訓學生,限期清空培訓場所相關物品,退還培訓費用26000余元,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雙減”政策宣講,寫出保證書,不再違規開展培訓。
五、太康縣查處兩起違規學科類培訓
2025年7月6日,太康縣教育體育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崇文路中段一臨街門面房二樓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現場涉及教職員工3人,學生16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責令其負責人停止違法培訓行為,退還已收費用,共計1360元。
2025年7月5日,太康縣教育體育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城關鎮朱莊社區一民房內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現場涉及教職員工2人,學生12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責令其負責人停止違法培訓行為,退還已收費用,共計3400元。
六、西華縣查處一起違規學科類培訓
2025年7月1日,西華縣“雙減”辦在日常排查中發現,皮營陽光幼兒園內“河南大風車暑假輔導班”正在違規宣傳招生。經查,該機構無證無照,尚未開始上課,截至被查處之日,該機構共收取35名學生共計33400元報名費。檢查組現場向該培訓機構負責人及其招聘的教師和民辦幼兒園負責人宣講“雙減”政策,叫停其違規招生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停辦法》,責令其停止違法培訓行為,并退還所收取費用,共計33400元。
下一步,市、縣兩級“雙減”辦將進一步壓實責任,持續推進校外培訓治理工作,精準打擊各類違規培訓行為。同時,也呼吁各培訓機構及從業者,自覺遵守政策法規,共同維護教育行業的清朗環境,攜手推動“雙減”政策行穩致遠。
信陽通報5起違規組織學科類培訓案例
案例一:位于信陽市羊山新區新三大道瑞陽春小區商鋪203、204號的信陽名師升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11500MAE1FNXU32),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該公司無證開展學科類培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責令負責人退還違規費用共計47500元。
案例二:位于信陽市羊山新區新一路政衡學府小區11號樓101號商鋪的信陽瀚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11500MA9K7BBR0J),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該公司無證開展學科類培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位于平橋區平橋辦事處平西路三和商住城2棟103號門面房的信陽市平橋區小智商務服務工作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2411503MAEJE4KP92),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該工作室無證開展學科類培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立即叫停上述違規行為,并責令退還相關費用、妥善處理后續問題,對于其他違法行為,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給予相應處罰。
案例四:位于信陽市平橋區平西路某辦公樓3樓301的信陽學有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503MA9FR9YG6M),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該公司無證開展學科類培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立即叫停上述違規行為,并責令退還相關費用、妥善處理后續問題,對于其他違法行為,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給予相應處罰。
案例五:位于河南省信陽市平橋區平西路馨澳花園5幢1單元501室的信陽智禾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11503MAEDF23M0Q),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日常巡查中發現該公司無證開展學科類培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立即叫停上述違規行為,并責令退還相關費用、妥善處理后續問題,對于其他違法行為,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給予相應處罰。
全市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將依法依規嚴查違規培訓,堅決遏制違規培訓行為反彈回潮,同時加大對違法違規案例的曝光懲戒力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來源:河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