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到《以法之名》幕后
直面現實中的檢察偵查部門
公正防線的“檢察護衛隊”

《以法之名》劇照
要點提示
?檢察偵查部門查處對象是涉嫌刑訊逼供、徇私枉法等職務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這項“刀刃向內”的工作尤其需要檢察官具備直面問題的勇氣、刮骨療毒的決心和壯士斷腕的信念。
?辦案過程不僅是法律專業的比拼,更是心理博弈與優勢證據的較量。面對這些深諳法律的對手,遼寧檢察機關的檢察偵查工作已形成橫向協作、縱向聯動、外部協同的一體化“作戰”模式。
?現實中,圍獵司法工作人員的陷阱更是形形色色,包括金錢誘惑型、情感投資型、投其所好型等,檢察官更要筑牢思想防線,真正做到讓圍獵者無獵可圍。
?實踐中,“前案評查、同步偵查、監督糾錯”的一體化辦案機制已形成。在這一機制的引領下,各業務部門提供智慧支撐,司法警察、計財、技術等部門給予全面保障,檢察偵查人已不再是“體制內的孤勇者”。
金條塞雞窩,贓款藏空調,當庭翻供喊冤……近期熱播劇《以法之名》中,令人瞠目的貪腐情節和接連反轉的劇情,讓觀眾連連驚呼“誰在栽贓,誰在陷害”。
戲劇沖突背后,一支特殊的檢察隊伍正以“刮骨療毒”的勇氣清洗司法系統的“害群之馬”。他們調查法官、警察甚至昔日同事,只為讓法治之光穿透人情關系網。那么,現實版的第十一檢察部(檢察偵查部)檢察官又是怎樣的?近日,記者與該劇取景地遼寧省檢察院、沈陽市檢察院等地多名檢察官,就“劇里劇外”進行了深入討論。
檢察偵查人的雙重身份
“《以法之名》開播沒多久,我們便發現其中不少畫面是在遼寧取的景,看上去既熟悉又親切。”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副主任徐爽深有感觸,“我所在的部門就是劇里洪亮所在的第十一檢察部,查處對象是涉嫌刑訊逼供、徇私枉法等職務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由于我們自身也是司法工作者,這項‘刀刃向內’的工作尤其需要檢察官具備直面問題的勇氣、刮骨療毒的決心和壯士斷腕的信念。”
在徐爽看來,這份工作最終落腳點在于推動“四大檢察”接續監督,實現“查人推動糾案,監督維護公正”——即通過查處違法人員,全面糾正冤假錯案,守護公平正義。“監督者也是‘清道夫’,這不僅是我們的身份,更是沉甸甸的職責與使命。”徐爽說。
正如劇中臺詞“是黑惡的一個不漏,不是黑惡的一個不湊”,這也是檢察偵查人恪守的行動準則。
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副主任徐忠江向記者介紹,檢察偵查部門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穩慎,務必搞準”的工作總要求,緊緊圍繞服務保障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這一中心大局,重點聚焦黑惡勢力“保護傘”、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虛假訴訟背后的損害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司法不公等領域辦理案件。
“同時,按照最高檢的統一安排,按照‘質效為先,務必搞準’的原則,我們依法啟動機動偵查程序,辦理了一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徐忠江說。
用專業打敗“專家”
《以法之名》中,忽明忽暗的劇情讓觀眾一時看不懂誰是真正的“狼人”,但在實踐中,檢察偵查部門的查處對象往往是法律素養高、經驗豐富甚至身居高位的司法工作人員,長期的司法工作經驗讓他們形成了強大的反偵查意識。
“辦案過程不僅是法律專業的比拼,更是心理博弈與優勢證據的較量。”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檢察官李瑩介紹,面對這些深諳法律的對手,遼寧檢察機關的檢察偵查工作已形成一體化“作戰”模式——
一是橫向協作:依托刑事、民事檢察部門復查前案,精準鎖定違法點。針對犯罪嫌疑人常以“法律規定不明確”“習慣做法”為借口進行的所謂“合法性”對抗,堅持用專業擊敗“專家”。
二是縱向聯動:建立以遼寧省檢察院為主導、各市(分)院為主體的辦案機制,內審外調、分工負責,以辦案團隊擊潰“犯罪團伙”。
三是外部協同:與紀檢監察機關實行“雙立案”,貪腐瀆職并查;與公安機關組成“雙專班”,“掃黑除惡”與“打網破傘”同步推進,通過協作機制破除犯罪嫌疑人的僥幸心理。
“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在具體‘戰術’運用方面,我們會在訊問前做足準備,訊問時以外圍證據配合,打亂犯罪嫌疑人思路,擊潰其對抗與試探心理。此外,我們通過請示報告制度爭取黨委支持,輔以妥善輿論引導,確保案件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李瑩告訴記者。
現實中司法人員
面臨的陷阱形形色色
相比劇中“金條塞進雞窩”“空調柜里藏錢”等令人咋舌的貪腐手段,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檢察官李江華坦言:“金條、美金這些只是初級手段,現實中圍獵司法工作人員的陷阱更是形形色色。”
一是金錢誘惑型:這種最為簡單直接,部分貪圖享樂、唯利是圖的司法工作人員難以抵擋,正如《以法之名》中“送金條”“送美金”的劇情。
二是情感投資型:圍獵者如“溫水煮青蛙”,以交流感情為由,頻繁組織校友會、老鄉會,或在司法工作人員及其家屬困難時施以援手,使其將圍獵者視為“自己人”,甘愿為其違法犯罪。
三是投其所好型:圍獵者精準摸清司法工作人員的喜好,化身牌友、球友、旅友,投其所好,誘使其放松警惕,進而違規打探案情、插手案件。這也是為司法工作人員“量身定制”的一種陷阱。
“身為司法工作人員,身邊的陷阱無處不在,我們更要筑牢思想防線,不在利益誘惑前動搖信念,不在人情往來中模糊界限,不在安逸享樂中消磨斗志,防微杜漸,真正做到讓圍獵者無獵可圍。”李江華說。
“然而,最大的考驗往往來自親情。”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檢察官邢安宇坦言,當親情、友情與法律沖突時,支撐檢察官抵御誘惑的核心力量,正是“司法為民”的初心與“法安天下”的職業信仰。
一體化辦案機制
幫“孤勇者”找到“同盟軍”
《以法之名》中洪亮被同事孤立的場景,曾是檢察偵查人的現實寫照。正如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檢察官陳昊哲所說,調查“自己人”時,最大的壓力往往源自內心戰場。“情感上會經歷從不解到憤怒再到惋惜的轉變,調查前的心理建設必不可少。”陳昊哲坦言,這份工作被稱為“體制內的孤勇者”,被誤解和質疑確實難以避免。
不過,陳昊哲認為,隨著檢察偵查工作的發展,理解與認同正在增加,尤其是在加強司法機關內部協作方面,獲得了政法單位和檢察同仁的大力支持。劇中鄭雅萍對洪亮態度的轉變——從質疑到并肩作戰,正是這一現實的縮影。
實踐中,“前案評查、同步偵查、監督糾錯”的一體化辦案機制已形成。在這一機制的引領下,各業務部門提供智慧支撐,司法警察、計財、技術等部門給予全面保障。“所以,我們已不再是‘體制內的孤勇者’。所有堅守初心、追求公正的檢察人和政法同仁都會支持我們,共同為純潔隊伍、維護正義、守護朗朗乾坤而奮斗。”陳昊哲強調。
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檢察官張梅感同身受:“劇中檢察官的阻礙與掙扎,真實呈現了我們在法與情之間的淬煉。我們并非天生磐石,而是在人性與信仰的角力中,堅持追逐光、成為光。”
這種并肩作戰的認同感,沈陽市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部檢察官陳瑩深有體會。“劇中的法庭,正是我宣讀起訴書、指控犯罪的真實場景,代入感極強。劇中那句臺詞‘我們辦理的不是一個案件,而是別人的人生’,也引發了我的強烈共鳴。”陳瑩告訴記者,觀眾對真相的等待,實則是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信任與期待,這更堅定了檢察官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決心與信心。
藝術背后的檢察力量
在遼寧省檢察院檢察偵查部門檢察官白明看來,《以法之名》的劇情是編劇、導演對檢察機關多年辦案實踐的藝術提煉。例如:“萬氏集團案”藝術化呈現了司法工作人員插手經濟糾紛、破壞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過程和后果;“庭審翻供”反映了法治建設成效及公民維權意識提升、法律救濟渠道拓寬的現實;“‘保護傘’操縱司法”深刻演繹了司法腐敗的惡劣后果與影響;“雞窩藏金條”等細節則生動再現了檢察機關辦案中遇到的贓款藏匿手段(如砌墻、租屋、親屬家藏匿等)。
張梅表示,該劇的獨特價值在于聚焦監察體制改革后的檢察偵查工作,彰顯了“前案評查、同步偵查、監督糾錯”一體化辦案機制特色,通過刻畫“刀刃向內”的尖銳博弈,凸顯了檢察機關“打傘破網”、自我革命的決心,生動詮釋了“唯有刀刃向內不手軟,法治光芒才能真正向外照亮”的深刻內涵。“它也是一部鮮活的普法教材,將‘程序正義’從抽象概念轉化為可感可觸的生動實踐,讓觀眾理解其作為避免冤假錯案剛性約束的不可或缺性。”張梅說。
劇中第一檢察部與第十一檢察部的聯手,對應著司法實踐中部門協作的持續深化。據遼寧省檢察院普通犯罪檢察部副主任高星介紹,普通犯罪檢察部除辦理普通犯罪案件及對下指導外,還重點負責牽頭遼寧省刑檢部門對公安機關開展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該劇反映的掃黑除惡工作也是普通犯罪檢察部牽頭負責的重點工作。
“普通犯罪檢察部和檢察偵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的協作配合是常態化的。比如,我們會配合檢察偵查部門對重點線索進行復核,在日常指導、評查、抽查等工作中發現相關線索,也會按規定移交檢察偵查部門處理。”高星說。
事實上,《以法之名》的劇情也涉及了職務犯罪檢察工作。那么,在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中,職務犯罪檢察部門能做些什么?
“職務犯罪檢察部作為職務犯罪檢察部門,一方面會同檢察偵查部門做好協作配合,積極開展依法介入偵查,參與分析研判案件線索,另一方面也會對檢察偵查部門進行監督,確保司法辦案工作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運行,保證自偵案件的辦案質量和訴訟效果。”遼寧省檢察院職務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李昕澤認為,《以法之名》的關鍵價值在于將“自己人監督自己人”的機制詳盡呈現給社會公眾,超越了“誰來查腐敗”的敘事套路,直指“如何確保司法權力自身干凈運行”這一時代課題。
(檢察日報 劉亞 李玉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