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據此認為“備案”和“信息共享”,意味著將會全面向房東征收稅款。對此,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條例》的出臺與稅收之間并無關聯(lián),《條例》的核心內容是規(guī)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客和房東的合法權益,而非增加稅負。
針對所謂的征收“房東稅”和要“加稅”的消息,稅務部門也進行了辟謠。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發(fā)文指出,出租房屋相應的稅費政策,是實施了數十年的規(guī)定,并未因《條例》出臺而調整,更沒有新增“房東稅”。《條例》推動租賃信息備案,本質上是讓納稅流程更規(guī)范,而非突然“加稅”。
出租住房要交哪些稅?
在我國,房租收入的稅收規(guī)則一直存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介紹,對個人出租房屋所涉及的稅費,涵蓋了增值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費等多個稅種。
李旭紅表示,任何經營活動都有可能產生稅收。為了便利納稅人,尤其是個人出租房屋的主體,各地的稅務機關通常都會以簡并征收的方式,也就是把這些稅合并在一起征收。
比如,個人出租住宅、月租金不超過10萬元的情況下,北京和上海以2.5%的綜合稅率征收。
廣東廣州,自有住房出租租金在2000元—30000元之間的,按照4%的綜合稅率征收。
在四川成都,個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網簽備案的,按照0%的稅率綜合征收,這些綜合稅負都遠低于謠傳的“20%—30%”。
嚴躍進表示,《住房租賃條例》從多個方面對住房租賃活動進行了規(guī)范,包括出租房屋的條件、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住房租賃企業(yè)和經紀機構的行為等。隨著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的不斷發(fā)展和完善,租賃雙方的權益都將得到更好的保障,市場也將更加健康、有序地運行。
嚴躍進強調,合同備案是房屋租賃交易過程中一個基本的規(guī)范流程,目的不是收稅,或監(jiān)控房源和合同。出臺《住房租賃條例》,更多地是保護租客和房東的權益,更好地促進租賃業(yè)務的推進,對于整個住房租賃市場的高質量發(fā)展具有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