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市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堅持守正創新、提質增效、融合發展,聚焦大產品、大產業、大融合、大服務、大宣推、大聯動,突出項目引領性、示范性、成長性;突出旅游新業態、新場景、新空間;突出文旅商體聯動融合高質量發展。
(一)旅游產業發展促進項目
1.支持旅游產品開發建設
(1)支持列入《全面推動上海旅游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重點產業投資項目,市級重點區域規劃的旅游產業投資項目,本市獲得國家支持的旅游項目等,主要包括推動建設世界級旅游地標,打造品牌化、主題型旅游產品,一江一河、五個新城、南北轉型、崇明世界級生態島、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等區域文旅產業發展的重大投資項目。
(2)支持本市國家4A及以上景區(點)創建,以及古鎮品質提升等項目。
2.支持新業態培育發展
(3)支持旅游數字化體驗項目,主要包括本市具有引領示范效應的A級旅游景區智能化建設、智慧酒店服務能力提升、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空間,景區或開放式街區內虛實融合游覽等旅游數字化建設。
(4)支持旅游與文化、商業、科技、體育、交通等文旅商體聯動融合項目,主要包括可形成旅游資源、提供旅游產品、具備旅游功能的新業態培育、消費新場景建設等項目。
(5)支持旅游新空間打造提升項目,主要包括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國家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國家級和市級旅游休閑街區、家門口好去處、帳篷露營地等旅游新空間資源建設。
(二)城市形象提升項目
3.支持旅游宣傳營銷推廣
(6)支持旅游宣傳推廣項目,主要包括圍繞上海優質文旅資源和入境旅游產品等主動在海內外開展推廣營銷,OTA平臺多語種的上海文旅景點及線路產品頁面的搭建與完善項目。
(7)支持主題游品牌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在本市開展“一江一河”游覽、海派城市考古、建筑可閱讀、城市微旅行、紅色旅游、工業旅游、江南古鎮旅游、非遺旅游、體育旅游等主題旅游線路創新、培育、推介、品牌建設等。單條主題旅游線路產品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接待規模達到1000人次的,按照旅游線路產品實際發生的開發迭代費用的30%,給予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支持。
4.支持入境旅游發展
(8)支持旅游企業招徠接待入境游客。對旅行社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招徠接待入境游客在滬過夜2晚及以上、規模達5000人次及以上,第1和第2晚按每晚不高于10元/人、第3和第4晚按每晚不高于30元/人給予支持。每家企業(總社及其下屬分社一并)給予最高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支持。
(9)支持旅游企業開展會獎入境旅游。對旅行社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招徠接待大型國際性會議、海外大型獎勵旅游團,其中:國際性會議參會人數不低于500人,且境外參會人數占比不低于50%,在上海市四星級及以上酒店或達同等消費水平的酒店住宿2晚及以上;獎勵旅游團參團者必須來自某個單一海外公司或組織,且境外參團人數不低于300人,在上海市四星級及以上酒店或達同等消費水平的酒店住宿2晚及以上的,按照每場會議(團次)給予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每家企業會獎入境旅游給予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支持。
(10)支持旅游企業以包機、包船、旅游專列方式開展入境入滬旅游。對旅行社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以包機、包船、旅游專列方式招徠接待境內外游客在滬過夜3晚及以上,其中乘非固定航線入滬的包機單次組織的入滬游客達70人及以上,包船單次組織的入滬游客達500人及以上,專列單次組織的入滬游客達200人及以上的,按照實際來滬游客規模給予100元/人次支持,單次給予最高金額不超過10萬元支持。
(11)支持入境旅游產品提升項目,主要包括圍繞上海入境旅游線路的開發與升級迭代。單條入境旅游線路產品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接待規模達到1000人次的,按照旅游線路產品實際發生的開發迭代費用的30%,給予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支持。
同一旅游線路產品在上述“旅游企業招徠接待入境游客”、“旅游企業開展會獎入境旅游”、“旅游企業以包機、包船、旅游專列方式開展入境入滬旅游”、“入境旅游產品提升項目”、“主題游品牌建設項目”五個申報內容中,實行不重復支持原則。
(三)旅游公益設施項目
5.支持旅游公共服務提升
(12)支持本市國家A級旅游景區、主管部門認定的旅游度假區、郊野公園、體育旅游休閑基地、工業旅游單位、紅色旅游經典景區、紅色旅游基地、鄉村民宿、旅游碼頭、旅游休閑街區等旅游場所的游客服務中心、旅游廁所、游客停車場、充電樁、多語種標識標牌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13)支持旅游領域公共服務設施更新提升項目,主要包括索道纜車和電梯的觀光游覽設施、游樂設施、旅游咨詢服務中心設施、游客集散中心、演藝設備、賓館酒店入境便利化設施提升等重點領域項目。
(四)重大旅游活動項目
6.支持旅游節慶活動舉辦
(14)支持市級或區域性具有廣泛參與性的促進旅游消費、展示城市形象的行業標桿性旅游節慶活動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