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完善服務補助政策。鼓勵各地在按規定分配使用彩票公益金等資金時,支持經濟困難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鼓勵因地制宜完善對經濟困難重度殘疾人的補助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將“老年父母+殘疾子女”家庭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重度殘疾人,納入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項目補助范圍。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困境兒童福利保障、養老服務網絡建設等政策對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的支持。
(十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各地加大對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設施建設和存量土地、場地供給的支持力度,對社區服務機構提供減免場地租金等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可以劃撥方式供地,按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依法依規享受現行稅收優惠以及水電氣熱價格優惠政策。開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服務的機構可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十三)發揮長期護理保險基礎支撐作用。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按規定納入長期護理保險保障范圍。鼓勵各地依托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服務機構開展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認定范圍。政府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重度殘疾人參加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部分予以分類資助。研究探索將長期護理相關智能化服務和支持性器具等納入長期護理保險支付范圍。
(十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與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相關的長期照護、康復服務、就業指導、心理咨詢、社會工作等專業人才崗位和資質要求,強化職業道德建設。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依托康復治療技術、護理、醫養照護與管理、社會工作等學科專業,開展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領域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強化聯合培養、校企合作。深入推進科技助殘,推動照護機器人、人工智能等康復輔助器具產品研發應用。加強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暢通托養照護服務從業人員職業發展通道,鼓勵引導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實行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激勵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十五)落實部門職責。民政部門履行牽頭職責,統籌協調做好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相關政策和標準制定工作,強化托養照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監管。發展改革部門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相關設施項目建設。財政部門按規定為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專業人才培養、人才評價和職業發展工作。自然資源、稅務等部門認真落實相關用地和稅收優惠政策。醫療保障部門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與實施,支持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各級殘聯結合實施“陽光家園計劃”,推進殘疾人托養服務與輔助性就業服務有機融合,加大殘疾人綜合服務、托養照護服務機構建設力度,配合民政部門做好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工作。
(十六)強化監督管理。按照“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監管,開展符合相關政策的機構認定工作。制定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建設與托養照護服務工作指引及相關標準,規范無障礙設施建設、康復設施配置和日常服務行為。建設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信息平臺,加強對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服務對象的信息監測分析和動態管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壓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保障殘疾人人身、財產安全。鼓勵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機構投保綜合責任險、意外傷害險等商業保險。規范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價格秩序,相關機構應綜合考慮當地消費水平和可持續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建立完善服務協議管理和質量監督評價制度。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將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加大投入支持力度,統籌做好相關工作,加強政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幫助扶持殘疾人的良好氛圍。民政部、中國殘聯要會同有關部門深化協調聯動,結合職責抓好本意見落實,確保落地見效。
國務院辦公廳
2025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