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控申檢察官,我常常問自己:“在這個崗位上,我能做什么?我能干什么?” 答案其實很簡單 —— 那就是圍繞檢察履職,把 “以人民為中心” 刻進骨子里,把 “站穩人民立場” 落到行動上,當好人民群眾和司法公正之間的“連心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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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做的,是用心傾聽每一聲訴求。控申接待室里,來訪群眾帶著的可能是積壓多年的委屈,可能是對法律程序的困惑,也可能是對公平正義的期盼。我的第一職責,就是放下架子、耐住性子,讓群眾把話說完、把苦訴盡。記得有位老人因贍養問題多次來訪,情緒激動時甚至拍桌子,我沒有打斷他,而是遞上一杯熱水,聽他從家庭瑣事講到生活難處。等他平靜下來,再給他一點點解釋法律規定,幫他聯系社區和法律援助。后來老人握著我的手說:“其實我也不是非要鬧,就是想找個地方說說心里話,你們肯聽,我就安心了。” 那一刻我明白,有時候群眾需要的不只是一個結果,更是被尊重、被理解的溫暖。
我能干的,是用專業化解每一個難題。控申工作是檢察機關聯系群眾的 “窗口”,也是化解矛盾的 “前線”,群眾來反映問題,最終還是希望問題能得到解決,這就要求我們不僅要懂法律,更要懂政策、懂民心。面對信訪案件,我會仔細梳理線索,區分不同情況:是需要監督糾正的執法司法問題,就依法啟動監督程序,讓正義不打折扣;是鄰里糾紛、家庭矛盾,就發揮檢察調解的優勢,聯合各方力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是對法律存在誤解,就用通俗的語言釋法說理,讓群眾明白 “法是什么、理在哪里”。比如有一起涉企信訪,企業因行政處罰不服,認為影響了正常經營。我們沒有簡單下結論,而是實地走訪企業,查閱執法記錄,既向企業解釋處罰的法律依據,也督促執法部門規范程序,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企業得以正常運轉。這讓我深刻體會到,專業不僅是精準適用法律,更是找到法理與情理的平衡點,讓群眾感受到法律的溫度和力量。
我始終牢記的,是用初心守護每一份信任。群眾把問題交到檢察機關,是對我們的信任,這份信任重如泰山。作為控申檢察官,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檢察形象,一舉一動都關乎群眾對司法的信心。因此,我始終提醒自己:對待群眾要 “真”,不推諉、不敷衍,用真心換真情;辦理案件要 “公”,不偏私、不枉法,讓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檢驗;服務群眾要 “實”,不搞形式主義,多做雪中送炭的實事,哪怕是一個回復電話、一次耐心解答,都可能成為群眾心中 “司法為民” 的具體體現。
控申工作沒有驚天動地的大案要案,卻連著千家萬戶的喜怒哀樂;沒有聚光燈下的高光時刻,卻承載著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樸素向往。我能做的,是當好群眾的 “傾聽者”;我能干的,是做好矛盾的“化解者”;而我始終堅守的,是做人民利益的 “守護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繼續站穩人民立場,把群眾的 “急難愁盼” 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用實際行動踐行 “人民檢察為人民” 的錚錚誓言,讓群眾在每一次信訪、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沙生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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