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1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檢察公益訴訟實踐十周年工作情況,并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江蘇等13個省區市開展檢察公益訴訟試點。十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0658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42270件、民事公益訴訟8388件。堅持聚焦“國之大者”與“民生所盼”相結合。省檢察院圍繞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海洋強國等國家重大戰略,部署開展守護長江、江河湖海保護等系列專項監督。十年來,指導全省檢察機關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22683件。針對長江岸線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省檢察院直接以公益訴訟立案,辦理案件238件。聚焦噪聲、異味、固體廢物、黑臭水體等群眾“房前屋后”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
聚焦摻雜摻假、消費欺詐以及新業態等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辦理食品藥品安全公益訴訟案件4747件。某公司以虛假宣傳產品功效、偽造檢測報告等欺詐方式銷售保健品,不僅造成眾多老年人財產損失,還耽誤疾病治療,常州市檢察機關在依法追究非法經營者刑事責任的同時,通過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追究違法主體懲罰性賠償金3400余萬,讓嚴重違法者“痛到不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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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檢察院單獨或會同應急管理部門開展“公益訴訟守護社會安定”等系列專項監督,全省檢察機關辦理安全生產和公共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9091件。高郵市某水產品加工廠存在氨泄漏安全風險,揚州市檢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該廠依法治理隱患,有力保障周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針對公共停車場車輛行蹤軌跡信息泄露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問題,徐州市檢察機關督促城管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公共停車場信息安全隱患專項治理,細化完善開辦經營性公共停車場備案要求,建立常態長效監管機制。
下一步,江蘇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推進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以志存高遠、敢為人先的一域實踐,不斷開創檢察公益訴訟新局面。
【典型案例】
600萬工傷保險金被冒領,主管部門被起訴
2020年6月初,某縣檢察院走訪發現,某公司上一年工傷保險案件上百件,約是全縣其他企業的20多倍,他們隨機復核該公司員工張某某等10人的案件,在走訪談話,調取考勤表、工資表等后,發現這些人在當地無真實勞動關系,靠簽定虛假勞動合同,從相關主管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42萬余元。
某縣檢察院立案調查發現,2015年以來,某公司與宿遷市、南通市等地多家企業簽訂工傷保險代理協議,向企業收取每名員工每月40-100元不等的保險費,保證員工享受保險權益。但該公司并未給這些員工在當地參加工傷保險,而是在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后,由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安排與該公司的分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虛構勞動關系,到相關主管部門參加工傷保險并申請工傷認定,在市級相關單位作出鑒定后,領取工傷保險金。2015年10月至2020年6月,某公司的三家分公司共虛構344人的勞動關系,從相關主管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621.36萬元。
2020年6月15日,縣檢察院向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全面梳理與某公司相關的工傷認定,依法撤銷錯誤的工傷認定,追回被騙取的工傷保險金。
2020年8月17日,相關主管部門回復稱已完成整改,但經縣檢察院調查發現,仍有400余人涉案500多萬元未作處理。2020年10月16日,某縣檢察院在該市檢察院的指導下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確認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等,全部得到一審判決支持。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校對 朱亞萍



